紡織熒光消除劑,能夠分解紡織品上的熒光增白劑,處理后的織物不會再產生熒光,此外,能夠有效地清除印染加工設備上附著殘留的熒光增白劑,以避免在熒光增白處理后的加工中附著在缸避,導輥上的熒光增白劑轉移沾污織物。此外還適用于去除工廠排放廢水中的熒光增白劑。
一、性狀:
外觀 白色顆粒狀 pH 6—7(1%水溶液) 溶解性 易溶于水中(在冷水中約溶解10%)
二、特 點: 1、能有效分解除去紡織品上的熒光增白劑以防止再產生熒光。 2、適用于清洗機器以消除熒光。 3、適用于工廠排水的熒光消光。
三、使用方法:
1、消除紡織品上熒光 熒光去除劑使用量隨織物上的熒光增白劑量,處理溫度等條件需要作相應的調整,一般用量為0.3—0.6%(重量比)。由于熒光去除劑,在堿性條件下的處理效果會下降,將熒光去除劑溶于水加入槽內后。請將處理液的pH值用鹽酸調整到4.0—4.5升溫至80℃處理30分鐘。 2、消除印染設備上熒光一般使用熒光增白劑的1/2—1/4的熒光去除劑就能有效地去除熒光,清洗時可以加溫至50-70℃浸泡3 0—60分鐘。常溫浸泡會降低熒光去除劑的去除效率,這時需要適當增加用量。 3、工廠廢水處理在排放的廢水中含有熒光增白劑的話,請將本品稀釋0.1—0.2%水溶液后,滴加到廢水中,一般滴加量為廢水中熒光增白劑含量的1/2—1/3時即達到消除熒光效果。
四、注意事項: 在pH呈堿性時處理效果下降。 水溶液易水解,如果放置一晝夜其效果會減半,因此請在溶解的當天內使用完。低溫(30℃)處理比60℃以上的處理效果減半,這時需在增加用量。避免吸濕受潮,防止日曬存放在室內陰涼處,使用后必須密閉容器。
五、包裝:
25公斤/紙塑袋。 |